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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式或非记录式的液体比重计及类似的浮子式仪器、温度计、高温计、气压计、湿度计、干湿球湿度计及其组合装置:
大地测量(包括摄影测量)、水道测量、海洋、水文、气象或地球物理用仪器及装置,不包括罗盘;测距仪:
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不论是否带有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