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器,供餐桌、厨房、盥洗室、办公室、室内装饰或类似用途(品目70.10或70.18的货品除外):
实验室、卫生及配药用的玻璃器,不论有无刻度或标量:
玻璃镜(包括后视镜),不论是否镶框:
其他玻璃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