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牛皮革(包括水牛皮革)或马科动物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品目41.14的皮革除外
以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成块、成张或成条的,不论是否成卷;皮革或再生皮革的边角废料,不适宜作皮革制品用;皮革粉末:
经鞣制的不带毛牛皮(包括水牛皮)、马科动物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其他生皮(鲜的、盐渍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二)或(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油鞣皮革(包括结合鞣制的油鞣皮革);漆皮及层压漆皮;镀金属皮革:
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其他动物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品目41.14的皮革除外:
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品目41.14的皮革除外
绵羊或羔羊生皮(鲜的、盐渍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经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带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原厚度植鞣皮带皮 | 牛皮/一层皮/厚度1.2-2.2mm | 牛皮革边角料/厚度1-3MM/无法确定平方英尺/张 | 更多
牛皮带毛边角料/厚度0.8-1.4MM面积小于200平方厘米 | 全厚度蓝湿牛皮渣 | 牛皮革边角料/厚度0.5MM面积 更多
全厚度蓝湿牛皮边 | 废碎牛皮革/厚度0.6-3.0MM | 废碎骆驼皮革/厚度0.6-3.0MM | 魔鬼鱼皮革边角料 更多
牛皮/榔皮/漆皮/厚度1.2-2.2mm | 牛二层皮革(漆皮)/经鞣制.厚度1.0-1.6MM | 牛皮革边角料/厚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