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的动物血制品;抗血清、其他血份及免疫制品,不论是否修饰或通过生物工艺加工制得;疫苗、毒素、培养微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细胞培养物,不论是否修饰
本章注释四所规定的医药用品:
药品 | 医用药品 | 一类精神药品 | 支援药品一批 | 泥鳅繁殖催产药品 | 药品AZD6140及安慰剂 | 淋巴丝 更多
抗生素药品 | 抗菌素药品 | 生化药品抗生素 | 抗麻风病药品(儿童多菌型) | 抗麻风病药品(儿童少菌型) | 抗麻 更多
含皮质甾类激素药品 | 已配剂量含其他皮质甾类激素的药品 | 其他已配剂量含其他皮质甾类激素的药品(包括其衍生物及结构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