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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56至84.65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包括工件或工具的夹具、自启板牙切头、分度头及其他专用于机器的附件;各种手提工具的工具夹具: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25至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