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或植物固定油脂或微生物油脂的机器除外
手提式风动或液压工具及本身装有电动或非电动动力装置的手提式工具:
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
收割机、脱粒机,包括草料打包机;割草机;蛋类、水果或其他农产品的清洁、分选、分级机器,但品目84.37的机器除外:
制酒、制果汁或制类似饮料用的压榨机、轧碎机及类似机器:
滚动轴承:
自动售货机(例如,出售邮票、香烟、食品或饮料的机器),包括钱币兑换机(+):
品目84.44、84.45、84.46或84.47所列机器的辅助机器(例如,多臂机、提花机、自停装置及换梭装置);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44、84.45、84.46或84.47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例如,锭子、锭壳、钢丝针布、梳、喷丝头、梭子、综丝、综框、针织机用针):
电气或非电气的冷藏箱、冷冻箱及其他制冷设备;热泵,但品目84.15的空气调节器除外:
糖果机配件 | 瓜果机配件 | 糖果模具配件 | 糖果机器配件 | 糖果机械配件 | 蔬菜瓜果机配件 | 果汁生产线配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