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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包括隔板,不论是否矩形(包括正方形):
自供能源(例如,使用干电池、蓄电池、永磁发电机)的手提式电灯,但品目85.12的照明装置除外:
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不论是否与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或时钟组合在同一机壳内: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他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品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九十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品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
真空吸尘器:
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器装置(例如,开关、继电器、熔断器、电涌抑制器、插头、插座、灯座及其他连接器、接线盒),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线路;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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