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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
真空吸尘器:
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品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