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镶嵌木(包括细工镶嵌木);装珠宝或刀具用的木制盒子和小匣子及类似品;木制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第九十四章以外的木制家具:
-
强化木,成块、板、条或异型的
-
其他木制品:
-
饰面用单板(包括刨切积层木获得的单板)、制胶合板或类似多层板用单板以及其他经纵锯、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拼接或端部接合,厚度不超过6毫米:
-
胶合板、单板饰面板及类似的多层板(+):
-
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或端部接合,厚度超过6毫米:
-
建筑用木工制品,包括蜂窝结构木镶板、已装拼的地板、木瓦及盖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