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转数计、产量计数器、车费计、里程计、步数计及类似仪表;速度计及转速表,品目90.14及90.15的仪表除外;频闪观测仪:
第九十章所列机器、器具、仪器或装置用的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零件、附件
记录式或非记录式的液体比重计及类似的浮子式仪器、温度计、高温计、气压计、湿度计、干湿球湿度计及其组合装置:
专供示范(例如,教学或展览)而无其他用途的仪器、装置及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