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音响或视觉信号装置(例如,电铃、电笛、显示板、防盗或防火报警器),但品目85.12或85.30的货品除外: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自供能源(例如,使用干电池、蓄电池、永磁发电机)的手提式电灯,但品目85.12的照明装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