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不论是否带有砝码
液体或气体的流量、液位、压力或其他变化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例如,流量计、液位计、压力表、热量计),但不包括品目90.14、90.15、90.28或90.32的仪器及装置:
绘图、划线或数学计算仪器及器具(例如,绘图机、比例缩放仪、分度规、绘图工具、计算尺及盘式计算器);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手用测量长度的器具(例如,量尺、量带、千分尺及卡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