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布、砂纸及以其他材料为底的类似品,不论是否裁切、缝合或用其他方法加工成形:
已加工的石棉纤维;以石棉为基本成分或以石棉和碳酸镁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上述混合物或石棉的制品(例如,纱线、机织物、服装、帽类、鞋靴、衬垫),不论是否加强,但品目68.11或68.13的货品除外:
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品,不论是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