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
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他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品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九十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品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
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