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70克: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
化学纤维废料(包括落绵、废纱及回收纤维):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其他机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