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01或85.02所列机器的零件
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