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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品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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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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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例如,整流器)及电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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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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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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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机器、器具或设备用的绝缘零件,除了为装配需要而在模制时装入的小金属零件(例如,螺纹孔)以外,全部用绝缘材料制成,但品目85.46的绝缘子除外;内衬绝缘材料的贱金属制线路导管及其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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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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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