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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包括闪烁扫描装置、其他电气医疗装置及视力检查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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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数计、产量计数器、车费计、里程计、步数计及类似仪表;速度计及转速表,品目90.14及90.15的仪表除外;频闪观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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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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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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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所列机器、器具、仪器或装置用的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零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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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测量(包括摄影测量)、水道测量、海洋、水文、气象或地球物理用仪器及装置,不包括罗盘;测距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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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或气体的流量、液位、压力或其他变化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例如,流量计、液位计、压力表、热量计),但不包括品目90.14、90.15、90.28或90.32的仪器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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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供示范(例如,教学或展览)而无其他用途的仪器、装置及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