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电影摄影机除外);照相闪光灯装置及闪光灯泡,但品目85.39的放电灯泡除外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
复式光学显微镜,包括用于显微照相、显微电影摄影及显微投影的:
光导纤维及光导纤维束;光缆,但品目85.44的货品除外;偏振材料制的片及板;未装配的各种材料制透镜(包括隐形眼镜片)、棱镜、反射镜及其他光学元件,但未经光学加工的玻璃制上述元件除外:
电影摄影机、放映机,不论是否带有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装置:
各种材料(例如,金属、木材、纺织材料、纸张、塑料)的硬度、强度、压缩性、弹性或其他机械性能的试验机器及器具:
已装配的各种材料制透镜、棱镜、反射镜及其他光学元件,作为仪器或装置的零件、配件,但未经光学加工的玻璃制上述元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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