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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但不包括第三十七章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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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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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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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铁;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电磁起重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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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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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19或85.21所列设备的零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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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及电动脱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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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的电气照明或信号装置(品目85.39的物品除外)、风挡刮水器、除霜器及去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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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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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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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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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机器、器具或设备用的绝缘零件,除了为装配需要而在模制时装入的小金属零件(例如,螺纹孔)以外,全部用绝缘材料制成,但品目85.46的绝缘子除外;内衬绝缘材料的贱金属制线路导管及其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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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的快速热水器、储存式热水器、浸入式液体加热器;电气空间加热器及土壤加热器;电热的理发器具(例如,电吹风机、电卷发器、电热发钳)及干手器;电熨斗;其他家用电热器具;加热电阻器,但品目85.45的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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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声器(麦克风)及其座架;扬声器,不论是否装成音箱;耳机及耳塞机,不论是否装有传声器,以及由传声器及一个或多个扬声器组成的组合机;音频扩大器;电气扩音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