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的零件、附件,品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用:
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
牵引车、拖拉机(品目87.09的牵引车除外)(+):
挂车及半挂车或其他非机械驱动车辆及其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