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珠笔;毡尖和其他渗水式笔尖笔及唛头笔;自来水笔、铁笔型自来水笔及其他钢笔;蜡纸铁笔;活动铅笔;钢笔杆、铅笔套及类似的笔套;上述物品的零件(包括帽、夹),但品目96.09的货品除外:
香烟打火机和其他打火器(不论是机械的,还是电气的)及其零件,但打火石及打火机芯除外:
烟斗(包括烟斗头)和烟嘴及其零件
打字机色带或类似色带,已上油或经其他方法处理能着色的,不论是否装轴或装盒;印台,不论是否已加印油或带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