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鞣制或半硝处理后进一步加工的不带毛的牛皮革(包括水牛皮革)或马科动物皮革,包括羊皮纸化处理的皮革,不论是否剖层,但品目41.14的皮革除外
以皮革或皮革纤维为基本成分的再生皮革,成块、成张或成条的,不论是否成卷;皮革或再生皮革的边角废料,不适宜作皮革制品用;皮革粉末:
油鞣皮革(包括结合鞣制的油鞣皮革);漆皮及层压漆皮;镀金属皮革:
经鞣制的不带毛牛皮(包括水牛皮)、马科动物皮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经鞣制的其他不带毛动物皮革及其坯革,不论是否剖层,但未经进一步加工:
二层移膜皮 | 二层牛皮移膜革 | 猪皮边角料|镀金属膜|无毛全粒面 | 羊皮边角料|镀金属膜|无毛全粒面 | 牛皮边角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