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已配定剂量(包括制成皮肤摄入形式的)或制成零售包装:
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02、30.05或30.06的货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
本章注释四所规定的医药用品:
二甲酸钾 | 二甲双胍片 | 二甲硅油片 | 盐酸二甲双胍 | 二甲双狐复合片 | 盐酸二甲双弧片 | 盐酸二甲双胍片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