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真空吸尘器:
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工业或实验室用电炉及电烘箱(包括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工作的);工业或实验室用其他通过感应或介质损耗对材料进行热处理的设备: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01或85.02所列机器的零件
电阻器(包括变阻器及电位器),但加热电阻器除外: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35、85.36或85.37所列装置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