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转数计、产量计数器、车费计、里程计、步数计及类似仪表;速度计及转速表,品目90.14及90.15的仪表除外;频闪观测仪: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轮廓投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