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的零件、附件,品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用:
摩托车(包括机器脚踏两用车)及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不论有无边车;边车:
婴孩车及其零件
货运机动车辆(+):
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
短距离运输货物的机动车辆,未装有提升或搬运设备,用于工厂、仓库、码头或机场;火车站台上用的牵引车;上述车辆的零件:
机动车辆的车身(包括驾驶室),品目87.01至87.05所列车辆用:
挂车及半挂车或其他非机械驱动车辆及其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