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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或端部接合,厚度超过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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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面用单板(包括刨切积层木获得的单板)、制胶合板或类似多层板用单板以及其他经纵锯、刨切或旋切的木材,不论是否刨平、砂光、拼接或端部接合,厚度不超过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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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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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木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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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大桶、琵琶桶、盆和其他木制箍桶及其零件,包括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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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餐具及厨房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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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木工制品,包括蜂窝结构木镶板、已装拼的地板、木瓦及盖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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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木箱、木盒、板条箱、圆桶及类似的包装容器;木制电缆卷筒;木托板、箱形托盘及其他装载用木板;木制的托盘护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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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柴(圆木段、块、枝、成捆或类似形状);木片或木粒;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圆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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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嵌木(包括细工镶嵌木);装珠宝或刀具用的木制盒子和小匣子及类似品;木制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第九十四章以外的木制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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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丝;木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