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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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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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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电气控制或电力分配的盘、板、台、柜及其他基座,装有两个或多个品目85.35或85.36所列的装置,包括装有第九十章所列的仪器或装置,以及数控装置,但品目85.17的交换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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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音响或视觉信号装置(例如,电铃、电笛、显示板、防盗或防火报警器),但品目85.12或85.30的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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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例如,整流器)及电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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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器(包括变阻器及电位器),但加热电阻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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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器具,品目85.08的真空吸尘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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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铁;永磁铁及磁化后准备制永磁铁的物品;电磁铁或永磁铁卡盘、夹具及类似的工件夹具;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电磁起重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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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